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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9年03月11日 浏览:
关于做好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3-11
发布人:
陈孟森
发布部门:
人事处
摘要: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发〔2009〕5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经列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或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第一层次序列;
        (二)获得市级突出贡献人才;
        (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四)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
        (五)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七)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
        (八)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
        (九)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
        (十)对确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十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送材料
        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7份(到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信息公开”栏目下载),不要装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另将证明材料中的重要部分摘录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上报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并在材料明显位置明确标出。
        三、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将申报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在2009年3月底前报校人事处(南校区行政楼715, 联系人:林爱菊,电话:86598072  Email:rsc@w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学院、各部门要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工作,作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掌握条件,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