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经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决定,2009年度将选拔一批“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根据省(浙联办〔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实施情况,现就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已列入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在各学科领域做出较大成绩,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和培养前景的优秀人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后出生)。
二、选拔程序
各地人事部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央和省属有关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荐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候选人选后,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经专家组评审后确定正式推荐人员名单,再上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材料上报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表式见附件1,用A3纸打印)一份;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表式见附件2,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一份。
上述材料请于3月31日前报送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握条件,注重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 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