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校集体户口教职工的子女落户难问题,经保卫处与公安机关联系,现可将教职工本人携子女落户到学校所在社区,落户对象: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且无房产,子女还没申报落户的教职工。
办理落户手续:
1、带身份证到温州市房产管理局综合档案室开无房证明(地址:九山南路7号、电话:88211300);
2、到社区填写落户申请表;
3、到学院路校区行政楼112室(保卫处)借户口册到蒲鞋市派出所落户。
温州大学保卫处
2009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