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的意见,将于今年3月14日开始举办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班(春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招生毕业(含助教进修班、研究生主干课程结业)的高校教师(包括成人高校、党校、民办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及从1998年起新上岗的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二、培训内容:
开设《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和高等教育法规》三门课程。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25日,考试形式为闭卷。
三、报名办法:
由各学院、各部门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培训人员名单请于2月20日前报到校人事处715室。联系人:叶莲芬,联系电话:0577-86598072(内线8072)。
四、办班时间与报到地点:
办班时间:2009年3月14日至3月29日(双休日上课),具体上课地点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在编人员培训费240元(其中学费150元,考务费40元,教材费50元)。其他人员培训费340元(其中学费250元,考务费40元,教材费50元)
六、其他:
需补考的教师同时报名,注明补考课程名称,并缴纳补考考务费每门10元,培训费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