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校教务处安排,期末统一考试将于2016年1月9日--1月15日进行,另有部分提前考试课程安排在1月4日和1月5日考试,具体监考安排见附件1。请在11号楼监考的老师提前15分钟到教学科206取试卷,在其它楼号监考的老师提前30分钟到教学科206取试卷。如有事情不能按时监考,请自行与其他老师调整监考时间。
另:全部课程(包括实践课)都要录入平时成绩,且平时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不少于30%,每门课程的平时成绩比例及考核方式需在课程教学大纲中加以具体规定。
附件1:期末监考安排
附件2:温州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3:温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教学科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