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08〕1号)文件精神,2008年,我省将继续选拔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现就做好我市2008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以及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等专业工作的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和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性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良好培养前景;
(三)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有影响的专著,或发表的论文被国际上认可的权威机构收录;
(四)在应用技术和工程技术设计研究、科研开发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相应专利,以及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作为主要成员在国家或省部级等科研项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有影响的基金项目资助;
(六)年龄在4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七)第一层次人选一般从已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选中产生;中小学教师不列入本次选拔范围。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08年度共评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25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每人资助4万元;第二层次200名,每人资助2万元,培养人员所在单位按1:1比例配套资助。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1、《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
2、《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被推荐人选情况电子文件(*.mdb)1份,统一使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
以上两份书面材料的电子板,直接发送至E-mail:rsc@wzu.edu.cn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和申报软件,从“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专家智力”栏目)下载。
(1)人选获奖栏填写的奖项种类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工程设计大奖、国家和省青年科技奖,以及市(地)、厅局级的科技进步奖和星火奖,并按获奖证书注明获奖等级和排名,并附复印件;
(2)基金资助具体种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省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基金,以及其他各类人才培养和科学基金(请标注名称),并附复印件;
(3)代表论文和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限填已发表论文15项,著作(教材)、译作、创作,并注明刊物、著作教材、译作等的级别,合作发表的请标明排名,附刊头、目录及首页复印件;
(4)国家、省、市著作奖须注明等级、排名,附复印件; (5)科研种类: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省部级一般项目、到位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须由单位财务出示证明);
(6)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正式通过的鉴定项目;
(7)专利具体种类如下:投产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已投产实用新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实用新颖和外观设计专利;
(8)上述项目起讫时间为2003年1月至2008年5月。 请各学院、部门将上述材料于4月19日前报学校人事处(行政楼715A)。逾期不予受理。
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叶莲芬,电话:86598072(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