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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校教改项目、省新世纪教改项目申报暨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9年04月21日 浏览:
关于开展2009年校教改项目、省新世纪教改项目申报暨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4-20    等级:普通    点击数:44
各学院、各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有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56号)和《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例》(行政〔2006〕157号)有关规定,本学期教改项目的有关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改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具体要求参看《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申报项目范围:本次申报仅限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
3、项目管理:
(1)年度检查:将以校内专家、学生组成的评审组通过听取公开课、检查课程档案等相关支撑材料的方式进行。
(2)结题验收:将改变以往以教研文章为主的结题方式、更加注重项目的实践性和实效性、推广性。
4、材料上报:
(1)请拟申请的教师填写《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经院教学委员会评审后,按学院排序填写《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上报教务处。
(2)原定于5月29日上报的课程教学方法改革实施方案(见教务处网站4月9日通知《关于组织实施学习实践活动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专题相关工作的通知》)因学校工作提前,请一并上交。
二、省新世纪教改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必须为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方面的项目优先推荐。
      2、项目评审和管理:今年省教育厅将实行“推荐+备案”的评审办法。省教育厅按一定原则将项目名额直接分配到高校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高教学会专业分委会,由高校或教指委、高教学会分委会自行组织遴选并实施,报省教育厅认定、备案。
3、其他:具体名额分配、管理办法等待省教育厅发文,另行通知。
4、申报形式:请拟申请教师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学院初审汇总后连同汇总表上报教务处。
三、未结题校级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
1对尚未结题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要求项目负责人填报《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表》一式一份,并提交中期相关材料。
2如有项目成员变更、延缓推迟结题或中止项目等情况则需填写《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经教务处审批后方能更改。
 
四、上报时间
所有材料(含电子版)请各学院汇总后于5月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许好好,行政楼403B,电话:8089,E-mail:xhh1120@126.com)
 
所有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教学改革”下载。
教务处
200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