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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调整、补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9年11月18日 浏览:
关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调整、补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17    等级:普通    点击数:66

各学院、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行政〔2007〕107号)(见附件1),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调整、补报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选课开设时间为一学年,上学期已申请并获审批的课程原则上开设时间延续至下学期(包括本学期因选课人数不足未能开设的课程),如有特殊原因申请下学期公选课停开或更改任课教师,需填写《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调整审批表》(见附件2),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上学期因故错过公选课申请时间的教师,可在本学期申请补报,但需在申请说明中注明原因,教务处将从严把关,申报流程为:

1、网上申报:登陆(用户名:本人教职工号;密码:第一次登录同职工号,登录后可自行修改。)http://jwc2.wzu.edu.cn/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 “全校性公选课申请”->填写申请表、保存、打印->学院审核盖章后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科(教师职称系列的行政人员开设公选课由相关学院审核管理),第一次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还须提交申请课程的教学大纲;

2、申请开设课程库以外课程,须先填写《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教务处依据通识教育精神与培养目标要求,并结合开课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方能在网上申报,方法同上。

3、教务处审核公布后,请所有课程(包括上学期已申请并获审批的课程及补报课程)开课教师及时填写并更新网上个人简历、教学日历等信息,供学生选课参考。

    4、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23日-11月30日,申请表及教学大纲请各学院汇总后于12月1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403B)联系人:陈永选;电话:(内线8089)。

   

 

 

                                                 教务处

                                                 2009-11-17

附件1_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doc
附件2_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调整审批表.xls
附件3_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