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项目运行表的通知
各位老师:
全校实验教学即将全面展开,为规范我校实验教学管理,请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计划组织好本学期实验课程项目运行表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每门在实验室内开设实验项目的课程都必须编制实验项目运行表,且必须依据该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开设,不能私自增加或减少实验项目。
2.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编制所任课程的实验项目运行表(请仔细核对实验学时数和学生人数),所编制的实验项目运行表将作为跟踪、检查实验课程教学进度和教师上课情况,以及实验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任课教师按规定格式编制好实验项目运行表,于2016年9月28日之前将电子版交至实验中心,E-mail:csqcsq125@163.com,实验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初审。
4 . 各位老师在编写运行表时注意以下几点:1.请务必不要使用“合并单元格”;2.注意5%以上的实验更新率,并用*标识更新的实验项目。
5.实验项目运行表、目录、封面规定格式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