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切实提高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我院从2012级开始在本科生培养方案中开设了《科研训练》课,全面实行科研导师制。经过2012级的尝试以及2013、2014级的适应调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多数同学对科研工作有了感性的认识,部分导师也发现了可以深入培养的学生。根据对前几届学生的操作以及本院的实际情况,从2015级的各个专业对《科研训练》课程做了调整,应用化学专业和材料科学专业的《科研训练》课程调整为2学分,对应的学生需在实验室累计学时达64学时,化学(师范)专业保持原有的1学分,累计学时需要32学时。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不要求科研训练学分,学生可以自愿参加。2016级学生的《科研训练》同2015级保持一致。
相应的本科生的科研训练计划做出了调整,选题以系为单位,原则上各系老师指导本系的学生,选题时导师和学生通过约谈进行双向选择。化学、应化、材料专业要求全部学生必须参与科研训练,16化工的学生不需要此学分,不强制要求参加。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操作流程:首先指导师们自由申报科研训练内容,科研训练内容可以按研究方向申报,也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具体的科研题目,并指明所需要的学生数。同时附上约100字的科研训练内容简介,以及学生约谈的地点及时间,以便于学生能与导师更好地沟通。每位指导师可以申报3-6位同学。选题5月17日前上报到各位系主任处,最后学院汇总后公布给学生,然后进行学生/教师间进行双向选择。
2、要求:《科研训练》作为一门课程,最后需要导师根据实验记录给出成绩,成绩统一汇总时间为第四学期期末。第5、6学期继续参加导师的科研训练工作的学生,计课外创新实验实践学分0.5分。
3、考核方式:《科研训练》的考核方式由老师自己制定,以学生的实验记录为主,学生的成绩主要有科研工作量或其他书面总结报告组成。由每位指导师给出成绩。
4、工作量计算:全体教师均有义务参加科研训练活动的指导,指导工作量计每生计5学时,但工作量酬金补贴每生100元。鼓励学生在科研训练结束后,继续参加导师科研,积极申报各项学生科研立项,指导教师工作量按学院的育人工作量计算。
5、选题上报时间:以系为单位,请各位老师于5月17日前将题目按汇总表填好上报到系主任处。汇总表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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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