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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补助的规定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29日 浏览:

  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能及时了解本专业学术发展的前沿动态,扩大我校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学术研究水平,学校设立相关经费资助我校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为做好学术会议资助的相关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我校在读研究生均可申请经费资助参加会议,申请资助次数为每人每学年一次。

  第三条 学校对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的资助方式为部分资助,资助范围包括会务费、差旅费(交通、住宿),且每次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元,超额部分和不在资助范围内的费用由会议参加人自理。

  第四条 会议资助的申请与审批工作采取随时受理、随时审批的办法。申请者参加会议前须持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经导师同意,报研究生部审批。

  第五条 研究生部对资助经费实行专项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回所资助经费并报请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六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