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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研究生院】关于申报温州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与基层党建战斗力” 研究生专项课题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年06月03日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献礼共和国75周年华诞,学校与瓯海区联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基层党建战斗力”研究生专项课题研究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课题设置背景

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党的二十大修改的党章在党员义务中增加了学习党的历史的内容,在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中增加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2024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在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中的作用,促进研究生人才培养过程与温州地方发展融通、知识探究与问题解决实时融合,推进研究生以强有力的学术素养为温州地方党史研究注入新活力,提供新范本,鼓励研究生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为契机,深入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对温州地区基层党建战斗力的影响机制和实施策略,自主申报专项研究课题。

二、课题选题与方向

1.温州基层党组织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落实情况的研究

2.温州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现状研究

3.以党史学习教育提升温州基层党建过程中的问题研究

4.党史学习教育对温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影响研究

5.《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实施后温州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变化情况研究

专项课题采取分领域定向研究的方式,予以立项资助。初步计划组织在校研究生分别在温州企事业单位、街镇农村社区、大中小学校、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开展实地调研,每一领域各立项资助1-2个项目,共计资助8个项目。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2.申报人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个。

3.课题申报书须有课题负责人主导师初审,并撰写推荐意见,并承诺给予课题研究指导。

4.提倡以课题组(成员6人以内)的方式申请,鼓励以研带本,有本校本科生参与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相关事宜

1.有意向申报专项课题的研究生填写课题申报书(附件1),经校地联合组建评委会评审后,确定8项课题予以立项,评委会可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研究增加若干立项不资助课题或减少立项课题数量。

2.立项课题以研究论文或资政报告的形式结题(鼓励研究成果多样性,其中以研究论文结题的项目不超过4项),须在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研究任务,按期结题的课题可获得2000元的结项资金。课题不允许延期,未达到结项要求的课题不予以资助。

3.课题研究结项后,根据研究成果质量评选优秀论文/资政报告若干篇,进行表彰奖励和会议交流研讨。结项成果将收集整理为成果集,温州大学和瓯海区对研究成果具有共同知识产权,可供其他研究者交流学习,并作为党史资料进行修订传播。


课题申报联系人:王老师、郑老师

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718室

联系电话:86599689、86598063

附件1:温州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与基层党建战斗力”研究生专项课题申报书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