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感人事迹,展示我校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承担责任、努力成人成才的良好形象,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身边的榜样激励自己。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青山慈善温州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与奖励
全校共评选不超过10名温州大学“自强之星”(我院推荐名额为1名),授予温州大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每人给予10000元(税前)奖励。
二、参评条件
1、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的学生资助对象;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上学年每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5、上学年已经累加获得大额资助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累加受助1万元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确保人人知晓,推荐1个名额上报参评材料。
2、学校评选
“自强之星”的最终评选结果由学校联评产生。参评学生每人展示汇报时间为5分钟(含PPT),不予超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请人协助展示。学校联评时间暂定4月下旬,具体联评时间待通知。
四、其他
上报的材料包括候选人电子和纸质版《申请表和个人事迹材料》(附件1)、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申请人需要将电子材料在4月12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邮箱719309380@qq.com,主题为“姓名+自强之星评比”,纸质版报送至学工办11B223办公室。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303
附件1:2024年“青山慈善温州大学自强之星”评选申请表及个人事迹材料.doc
附件2:2024年“青山慈善温州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大行政发【2020】98号).doc
附件4:自强之星评选材料清单.docx
beat365官方网站学工办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