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期中临近,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巩固学生的阶段学习成果,请任课老师根据教学进度于近期安排期中考核。具体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9周—第11周
二、考试科目:以理论为主的必选课、限选课须安排期中考试(详见附件1:2023-2024-1 期中考试课程清单)
三、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附件2:试卷模板)、小论文、课外大作业等形式,请与系主任、团队负责人商定且必须与大纲保持一致。(平行班考题、考试时间需统一)
四、考试要求:
1、如采用笔试形式、需教务科统一送印试卷,请任课老师务必在考试前一周将试卷纸质版(A4单面打印)连同送印卡交至11B-206(联系人:李梅,联系电话:728990);如需安排考场、监考老师请送卷时一并告知。
2、期中考试(包括笔试和大作业)结束后一周内请任课老师做好期中考试成绩登记(附件3:期中成绩登记表模板),并保留期中成绩登记原始材料,于期末或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连同期末试卷材料一并上交至学院教务科。
附件1:2023-2024-1 期中考试课程清单.xls
附件2:试卷模板.rar
附件3:平时成绩模板2022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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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