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先学先行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77号)精神,现就专题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主要内容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共分为4个模块,供自主选学:
(一)思想铸魂(认定2学时)。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固本强基(认定1学时)。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
(三)以案促学(认定1学时)。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四)师德引领(只记录时长,不认定学时)。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三、学习方式
(一)注册。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点击“高等教育”(如下图)入口进行实名注册后可报名学习。
未注册的教师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学校名称选择温州大学,完成注册后登陆学习。已注册的教师,可使用手机号码+验证码登录,直接报名学习。
(二)学习:注册成功后,报名“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高等教育”学段进行学习,每一个模块的学习必须完整观看完所选视频,并完成视频结尾的测试题,才可获得相对应的认定学时。
如若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高等教育教师研修-学员服务电话:4008757650。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学院、各部门要把本次专题学习与师德师风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二)做好宣传总结。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并于2023年7月24日(周一)上午9:30前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扫描件以“学院+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命名发送至邮箱rscjsgz@wzu.edu.cn。
联系人:张鲜艳老师,86598072
李奕娴老师,86591972
附件:“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开展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教师部)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