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我院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根据《温州大学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工作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学院各系(中心)、各科室、各实验室、全体教职工。
二、总体安排
(一)自查自纠时间
4月下旬-5月中旬。
(二)自查自纠原则
坚持学习、教育、警示和对照、查摆、整治并重,一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每个层级摆进去、把每位教师摆进去。
(三)自查自纠内容
1.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妄议党的大政方针,发表与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的错误言论;
(2)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或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3)编造、散布政治谣言或其他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史、国史、军史。
2.违反廉洁从教问题
(1)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私利或不当利益;
(5)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6)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读物、学具教具、生活用品、商业保险等获取回扣;
(7)在购买办公设备、学生校服、教学装备等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
(8)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9)违规使用科研经费;
(10)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取酬行为。
3.违反生活纪律问题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4.侵害学生权益问题
(1)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2)实施猥亵、性骚扰等行为;
(3)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4)私自截留、挪用学生各类补助、劳务费等。
5.违反法律法规问题
(1)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参与嫖娼等色情活动;
(3)吸食毒品或参与赌博活动。
6.违反学术诚信问题
(1)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伪造、篡改学术经历、学术能力、学术成果;
(2)在科研活动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3)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或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4)违反正当程序或者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甚至虚假评价;
(5)对学术批评者进行压制、打击、报复;
(6)论文或论著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7)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
7.各系(中心)、各科室、各实验室失管失责问题
(1)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不到位;
(2)对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推诿隐瞒;
(3)对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
(4)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因师德失范行为引发舆情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
三、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各系(中心)、科室、实验室要配合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11B209),设立举报电话:86689360,举报邮箱:chem@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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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