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年考核的需要,请各位老师根据温州大学(筹)科研业绩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精神重新计算2006-2007学年科研业绩分(包括非第一完成人业绩),并下载填写附件中的科研业绩登记表于本周内交到学院办公室,同时发送表格电子版到hxx@wzu.edu.cn,科研编制的老师务必同时提交科研业绩材料复印件。 附件1:科研业绩登记表 附件2:温州大学(筹)科研业绩津贴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