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国家留学方针,充分发挥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支持他们回国后的教学、科研工作,教育部特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该基金的申请采用常年申报的方式,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欢迎广大留学回国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请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对象是具有博士学位,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回国后两年内均可申请。
二、申请办法
1、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至学校人事处709室申请账号和密码。
2、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的“科研启动基金申请”频道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fund.cscse.edu.cn/Login.aspx)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3、申请表提交后,打印单位意见表2份,到相关部门盖章。
4、将意见表原件,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三、申请材料
1、相关部门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原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2份(一份上报,一份相关部门留档)。
四、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申报必须在分配账号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请申报的老师提前做好申请材料后再至申请帐号。
请各学院、各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位,我校还有部分项目名额空缺,本轮申请截止时间2010年3月28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抓紧时间到学校人事处709室申请帐号密码。
附: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管理规定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82/info7124.htm
科研启动基金申请系统基金申请人使用说明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82/info11667.htm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1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