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期按系安排听课和被听课,分管教学院长、各系主任、系副主任或教学督导为听课负责人。专任老师在本学年内(包括上学期和本学期)必须被听课一次,要求至少3人次听课,其中一人为听课负责人,主持听课和评课。专任老师的听课要求见附件1。本学期听课安排在第7周至第14周,具体安排见附件2。请在5月31日前将听课记录表交到教学科206。
见习教师:陈建辉,周云兵,徐全龙,除统一安排听课外,其它听课时间请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