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温大行政〔2014〕54号,附件1)及《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补助标准的规定》(附件2)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报和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2月底前
二、申报办法:
1、硕士生指导教师根据个人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等情况申报2017年拟招生数,填写《温州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3),并报给本硕士点负责人;
2、硕士点负责人汇总本硕士点导师申报的拟招生数,填写《温州大学各硕士点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4),签字后交至所在学院;
3、学院秘书汇总附件4,填写《2017年各研究生学院拟招生人数汇总表》(附件5),报学院领导审批盖章后,将附件3-5一并交校研招办。
4、联系办法:南校行政楼719B室研招办,
TEL:86680868 664353 QQ:605055754
附件:
1、《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温大行政(2014)54号文件)
2、《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补助标准的规定》
3、温州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报表(请务必交研招办)
4、温州大学各硕士点招生计划申报表(交研招办)
5、温州大学2017年各研究生学院拟招生人数汇总表(交研招办)
研 招 办
2016.12.23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