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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修)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7年08月27日 浏览:

各有关学院:

    修(制)订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是研究生教育基础性工作。为配合执行新的培养方案,规范课程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遵循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规律,按照“教学目标明、课程设置精、教学内容新、教学方法活、教学效果优”的要求,以学位课为重点,加强不同层次(本科生、硕士生)课程间相互衔接,加强相关课程间的相互支撑,积极推进研究性教学和学习,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在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 制(修)订范围

    2007版《温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列出的所有研究生学位课程。

三、 制(修)订内容

     (修)订内容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内容、教学形式、教学要求、考核方式等。课程内容原则上要详细具体。(填写格式见附件)。

四、制(修)订程序

    由课程教学大纲撰写负责人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大纲撰写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各学院应成立课程教学大纲审核专家组,负责全面审核本院的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包括相关专业间课程的协调,本、硕课程间的衔接,教学队伍的配备,教学条件的保障。研究生教学秘书协助进行形式审核,并作好记录,及时向大纲撰写负责人反馈审核信息。学校组织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审核委员会对大纲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学位课程、公共课程和跨学院课程的教学大纲。培养科负责审定课程教学大纲形式。原则上以学院提交的已签字盖章的教学大纲为定稿付印。

五、时间安排

9月30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初稿;

10月15日前,学院审核定稿,研究生秘书汇总报送培养科;

11月1日前,学校审核,反馈审核意见;

11月15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定稿,印制《温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六、几点说明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组织落实。主管院长负责本单位大纲的编写工作,督促工作按计划推进,确保大纲编写质量。

2. 定稿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一并提交培养科。

3. 联系电话:86598062,669315    E-mail:pyk@wzu.edu.cn  

附件:温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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