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在培养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的作用,促进"551人才"培养体系的良性循环,根据《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2004-2010)实施意见》(温委发〔2004〕7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04年度入选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 的培养人选开展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与对象
本次综合考核评估的范围与对象是:2004年度入选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选。其中,已入选2006年度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或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的人选不列入本次考评范围。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是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等4个方面。基本要求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能积极参加各类"扶工扶农"活动,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在全市达到领先水平。
三、考评方法及程序
综合考核评估按照个人总结、所在单位评价、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县(市、区)人选的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实施,市直属单位人选的考核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中央和省部属在温单位人选的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对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在部门和单位考核的基础上,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分组进行重点考核;
(二)列入综合考核评估范围的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需填写《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综合考评登记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负责实施考核的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市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联席会议审定,确定合格与不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核结果使用
(一)经综合考评合格的人选在"温州人才网"上公布,并颁发《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合格证书》;
(二)经综合考核评估,对在培养期间没有做出新的业绩和成果、工作表现一般和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培养人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扶工扶农"活动两次以上或不参加本次综合考评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培养人选,取消培养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经综合考评合格并获得证书的培养人选,有资格参加上一层次培养人选的申报,其中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将优先向省"151人才工程"推荐。
五、上报材料
请各地、有关部门(单位)于2007年9月30日以前,按要求将《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综合考评登记表》(一式三份,可从<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专家智力"专栏下载)文字、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一份,需A4装订)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主楼656房间,联系人:张海彦,联系电话:88967833,88967788,Email:zhy691127@hotmail.com)。
六、考评工作要求
思想要重视。"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的综合考评工作,是我市实施人才工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人才、经济三项事业共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考评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真抓好这一工作的落实。考核要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标准与要求,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要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要及时将本次考核通知传达到每一个培养人选,督促按要求参加综合考评。如个别人选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考评或因工作调动无法通知的,要及时通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综合考评评估登记表》
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