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推动我省广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的课题立项资助工作。现将2008年课题立项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211工程三期建设任务中所特别强调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开展理论探讨和工作研究,以研究指导实践、促进我省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二、课题立项评审
2008年度计划设立重点课题2项,资助经费5000元/项;一般课题7项,资助经费3000元/项;另外再设立自筹经费课题若干项。课题研究时间均为1年,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将根据申报课题的选题、内容、价值、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的组成等因素,通过专家评审确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
三、立项课题的结题要求
立项课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由课题负责人将课题研究报告、课题结题报告书、发表的论文等结题材料递交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省学会将成立课题管理小组,通过验收结题材料、组织专家书面评审或召开结题报告会等形式确定课题能否给予结题。结题要求以课题研究报告的质量为主要标准;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浙江研究生教育》上发表2篇论文;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浙江研究生教育》上发表1篇论文。课题论文发表必须注明立项资助单位。
四、课题申报对象和办法
1、申报对象: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会员单位中关心和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工作者。
2、申报限制: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课题,同时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3、申报办法:围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自行选题,并填写《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四份寄至: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叶松 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yesong@zju.edu.cn。
4、申报时间:课题立项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4日。联系人:叶松,联系电话:87952575
附件:《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点击下载)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二OO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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