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例》(温大行政〔2015〕231号)有关规定,2018年温州大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及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
(一)结题对象
1.本次结题对象包括:①2016年校级立项教学改革项目;②2017年要求延缓结题的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1)。
2.与课堂教学改革相关的项目(表格中标注黄色),需要结合学校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系列活动,在学校开出与教学改革思路一致的教改示范课。
3.已立项为省级教改项目的课题以省级结题为准,不参与本次结题验收(学院汇总表备注)。
(二)结题材料
1.纸质材料:
(1)《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两份)。
(2)直接相关支撑材料(一份,胶装,不同内容间用彩色页分隔),支撑材料中的目录清单由学院签字盖章,装订于支撑材料目录页,相关论文复印件需包含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上纸质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交教务处。
2.电子材料:结题验收申请书、已签字盖章的目录清单(JPG或PDF格式)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单个压缩包不能大于900MB)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
(三)结题评审
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采用网评方式,通过评估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确定验收结果。
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
本次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对象为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2)。项目负责人需对本年度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填报《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表》,电子版以“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纸质版一份。
电子版与纸质版交所在学院,学院统一审核汇总后送交教务处。
三、校级教改项目变更及结题延缓事宜
申请项目变革及延缓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3),一式一份交到所在学院,详细说明变更或延缓结题的原因和拟采取的措施,经教务处审批方能更改。2017年立项的教改项目不得申请延缓结题。延缓结题期限为一年,且只能延缓一次,已经申请过延缓结题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四、材料上报时间
申请项目结题的负责人于10月19日9:00—10月26日9:00将结题申请书目录清单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学院于10月26日下午16:00前将汇总表与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刘扬;电话:770291;邮箱:Lzywzu@qq.com。
教务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