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管理办法》和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今后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对帐单,2010年元月开始,职工应凭联名卡办理查询、提取、贷款等业务。为此,学校集中组织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现将联名卡办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名卡是温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各受托银行(工行、建行、农行)联合发行的联名银行借记卡,是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有效凭证。联名卡同时具有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和银行储蓄账户两种功能。除具有目前的查询公积金缴存、贷款账户情况和提取功能外,今后还将逐步实现公积金还贷等功能,并且同时具备各受托银行借记卡的个人储蓄、结算、消费等金融功能。联名卡首次办理免收工本费、年费和管理费。
二、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填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公积金联名卡办卡职工信息表》。表格可下载打印(统一用A4纸),或到计划财务处(行政楼313A)领取。
三、为了确保“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核实教职工个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9月25日前将本部门教职工的《温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和《公积金联名卡办卡职工信息表》报送计财处。《公积金联名卡办卡职工信息表》按不同银行卡分开填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数据,纸质文档加盖部门公章)。
四、此次学校集中组织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请广大教职工积极配合。请看到通知的教职工相互告知,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上报资料影响公积金联名卡的办理,需由教职工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关银行自行申办。
五、若有问题可向计财处、办卡相关银行咨询,联系人:潘海鸥,电话:86598079、676851;工行工作人员姚华,联系电话:13819705887;建行工作人员周晓和,联系电话:13957733571。
特此通知。
温州大学计财处
200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