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度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的通知》转发如下,请通知有关青年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 推动具有较高学历的青年教师更好地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尽快成长为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浙教计〔2007〕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现将2009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考核管理等按浙教高科〔2007〕157号文件执行。
二、选拔名额与资助金额
2009年计划选拔400名。人文社科类教师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其他学科教师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
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9名)。
三、材料要求
1、申报者需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2份,《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含电子版),于10月8日前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推荐,并于2009年10月9日前将推荐结果报校人事处(行政楼715,联系号码:8072)。各学院推荐名额为1——2名,且需要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