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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温州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04月13日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05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13〕106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温人社发〔2015〕280号)及《温州大学岗位设置方案(试行)》(行政〔2011〕7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学校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任对象

本轮岗位聘任包括续聘、竞聘和低聘。续聘和竞聘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且第二轮国聘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其中,经学校决定,管理岗位本轮竞聘,对七级及以下人员实施职员制岗位聘任。

低聘人员为第二轮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

二、正式在编人员情况

实有人数1926人,其中管理人员259人,专业技术人员1573人(含双肩挑),工勤技能人员94人。

专业技术人员1573人,其中正高级204人,副高级549人,中级737人,初级83人。

管理人员259人(单位领导正职3人、副职8人;内设机构领导正职48人、副职57人;其他管理人员143人)。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人员50人。

工勤技能人员94人(高级技师0人,技师3人,高级工17人,中级工10人,初级工12人,普通工52人)。

三、岗位聘任职数

(一)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职数

1.现有人员情况

专任教师岗位1300人,其中正高级203人,副高级476人,中级582人,初级29人;辅导员岗位51人(另有30位辅导员目前在管理岗位),其中副高级6人,中级23人,初级22人;实验技术岗位95人,其中正高级1人,副高级25人,中级61人,初级8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27人,其中副高级32人,中级71人,初级及以下24人。

2.核准的岗位职数

2017年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1674人(含“双肩挑”54人),占单位岗位总量77%,结合浙人社发〔2017〕105号文件精神,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778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745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97人。根据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本轮岗位设置职数以实际入岗的人员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各等级的职数为:专技二级岗位36人,专技三级岗位97人,专技四级岗位186人,专技五级岗位104人,专技六级岗位207人,专技七级岗位207人,专技八级岗位223人,专技九级岗位298人,专技十级岗位224人,专技十一级岗位48人,专技十二级,十三级岗位49人。

3.岗位职数结构比例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浙人社发〔2017〕105号文件规定,核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分别为18:30:46:6;在不突破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前提下,高级岗位的数量适当向教师岗位倾斜。教师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及以下的结构比例按18:30:52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及以下的结构比例按3:18:79设置。

教师岗位二、三、四级的结构比例为1:3:6;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设二级岗位,三、四级的结构比例为3:7。副高级岗位中,教师岗位五、六、七级的结构比例为2:4:4;其他专业技术五、六、七级的结构比例为1:4:5。中级岗位八、九、十级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十二级的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为技术员级。

4.竞聘岗位职数空间

本轮可竞聘岗位职数空间为:专技二级岗位10人,专技三级岗位22人,专技五级岗位28人,专技六级岗位46人,专技八级54人,专技九级岗位66人,专技十一级岗位27人。

(二)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竞聘岗位职数

1.管理岗位竞聘职数

管理岗位竞聘实施职员制竞聘制度。目前申报竞聘管理七级职员有18人,转管理七级职员1人;竞聘管理八级职员45人,转管理八级职员5人;竞聘管理九级职员1人,转管理九级职员4人。本次竞聘的职数空间具体为:管理七级职员10人、管理八级职员25人、管理九级职员5人。

2.工勤岗位竞聘职数

工勤人员由用人部门推荐,评聘委员会审核,具体控制职数为二级工3人、三级工1人、四级工2人、5级工18人。

四、岗位续聘

根据学校拟设置的岗位职数,在岗位职数允许的范围内,聘期考核等级合格及以上等级,原则上均予以续聘,不需重新申报聘岗。

五、岗位竞聘条件

(一)岗位竞聘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竞聘推荐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五至十三级岗位的竞聘工作分系列由各学院、学生处、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组织,聘任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核。管理岗位竞聘工作由学校负责。工勤岗位竞聘由相关用人部门负责。

岗位竞聘的基本条件要求如下:

1.聘期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2.竞聘基本条件参照《温州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行政〔2011〕74号)文件执行,具体以各聘用单位制定的标准为准。

(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

1.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必须现聘岗位为专业技术三级,其他条件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2.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担任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3年,申报条件见《温州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行政〔2011〕74号),学校已于2018年1月份组织竞聘完成。

3.竞聘专业技术五级至十一级岗位。坚持逐级申报,原则上不允许越级申报;申报上一个等级,须在现岗位上聘满一个聘期。具体参见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实施办法。

(三)管理岗位竞聘条件

    

        件

      别    

基本条件

任职资历及晋职资格年限

管理七级

①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够撰写公文或文稿的能力。

②具有本专科文凭。

③现聘期期满且考核合格。

①在管理八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

②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方法,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岗位工作实绩突出。

管理八级

①在管理九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

②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方法,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

管理九级

在管理十级岗位上工作满6年,并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方法,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

 

(四)工勤岗位竞聘条件

1.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五级技术工岗位,须普通工期间考核合格。

六、竞聘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竞聘程序。

1)公布空缺岗位职数(见附件)。

2)个人申报。个人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一份,于4月15日前送交相关负责部门。

3)组织聘任。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按空缺的岗位职数组织聘任推荐工作,进行竞聘,并对竞聘结果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学校工作组审核。4月21日前,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将竞聘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送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工作组(设在人事处)审核。审核材料交至行政楼706B,联系人:叶莲芬,联系电话:778067。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工作组对报送的竞聘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结果与相关聘任文件规定不符者,将由原岗位聘用工作小组重新组织聘用工作,并再次提交竞聘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

2.学校审核通过。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召开聘用工作会议,对竞聘结果进行审核通过。

3.竞聘结果公示。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核后的竞聘人员,由人事处负责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举报投诉处理。在学校公示期间如果接到举报和投诉,由岗位聘任工作投诉申诉委员会处理,提出聘用建议,并报送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

5.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6.发文公布,签订合同。

七、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规则

1.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校发文公布聘任的人员,或进校工作不满3年的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予以同等级聘任,不需重新申报聘岗。

2.坚持逐级竞聘,竞聘对象应在原岗位满一个聘期,方可申报上一个等级。如竞聘对象工作业绩特别优秀(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中越级竞聘,但任职时间必须满3年,越级竞聘由学院或用人部门推荐,占学院岗位职数,同时需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评审审核通过,越级竞聘指标不超过同岗位等级净增竞聘职数的5%,越级竞聘不成功,维持原岗位续聘。

越级竞聘的标志性成果要求说明:

1)越级竞聘五级岗位,需达到《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2017年修订)》(温大行政〔2017〕311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教授的评审条件;

2)越级竞聘八级岗位,需达到《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2017年修订)》(温大行政〔2017〕311号)文件规定的破格副教授的评审条件。

3.除由于师德师风、处分决议等原因而被低聘人员之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降低岗位等级:

1)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者;

2)任现职期间曾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教学业绩考核等级获一次A等及以上的;

4.“双肩挑”人员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后,不再执行“双肩挑”有关规定,原则上转为专业技术岗位,如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转入管理岗位。

5.第二轮聘期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岗位竞聘所填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6.2018年12月31日前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竞聘条件。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关于岗位设置问题。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依据,在岗位无空缺时,除政策性安置人员外,不得任命、聘用和公开招聘相应岗位类别的工作人员。

(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后低聘岗位等级问题。

1.对于在竞聘中,因受岗位结构控制或业务工作实绩不符合原聘岗位任职条件而低聘的,所聘岗位占岗位等级职数,一般正高级低聘为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副高级低聘为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中级低聘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2.对于在竞聘或聘期考核中,因受岗位结构控制或业务工作实绩不符合原聘岗位任职条件而低聘的,且退休前仍在低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若其在原聘岗位聘满两个及以上聘期,且现聘岗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符合要求,可在其办理退休手续的前一个月,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人事处,经学校审核同意,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将其重新聘任到原聘岗位等级。

 

附件: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控制职数

 

                                                    温 州 大 学

                                                       2018年4月12日

 

 

附件

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控制职数

序号

学院

 

现有人数

控制人数

净增差额

副高级

中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五级

六级

八级

五级

1

商学院

5

9

5

8

0

6

10

7

9

0

1

1

2

1

0

2

法政学院

1

3

3

2

0

2

4

4

5

0

1

1

1

3

0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4

3

4

0

3

5

4

4

0

1

1

1

0

0

4

教育学院

6

12

8

9

4

8

15

9

10

1

2

3

1

1

0

5

体育学院

4

6

6

7

1

5

7

7

8

0

1

1

1

1

0

6

人文学院

7

13

17

30

5

8

14

22

32

4

1

1

5

2

4

7

音乐学院

1

6

4

6

1

2

6

4

6

0

1

0

0

0

0

8

美术学院

4

6

8

10

1

5

8

9

11

0

1

2

1

1

0

9

数电学院

9

17

19

14

1

15

21

22

16

0

6

4

3

2

0

10

beat365官方网站

5

4

4

5

0

6

5

6

7

0

1

1

2

2

0

11

生环学院

3

9

1

3

0

4

10

1

3

0

1

1

0

0

0

12

机电学院

2

4

5

5

0

3

6

7

7

0

1

2

2

2

0

13

建工学院

2

4

3

3

3

3

5

4

4

0

1

1

1

1

0

14

国际学院

0

1

1

1

0

1

2

2

2

0

1

1

1

1

0

15

瓯江学院

5

19

28

40

4

8

24

33

44

3

3

5

5

4

0

16

城市学院

3

7

17

18

0

4

8

18

20

0

1

1

1

2

0

17

成教学院

0

1

2

0

0

1

1

2

0

0

1

0

0

0

0

小计

59

125

134

165

20

84

151

161

188

8

25

26

27

23

4

18

实验技术

2

3

12

22

8

3

6

16

26

7

1

3

4

4

2

19

辅导员

0

1

5

6

22

1

2

7

9

8

1

1

2

3

7

20

其他专技

2

5

7

15

24

3

10

14

24

14

1

5

7

9

4

小计

4

9

24

43

54

7

18

37

59

29

3

9

13

16

13

合计

63

134

158

208

74

91

169

198

247

37

28

35

40

39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