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07年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根据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管理改革精神,决定开展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凡本市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通过鉴定、评审持肯定性意见的,并准备申报2007年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必须进行登记;不准备报奖的采取自愿登记。
二、登记方式:统一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请点击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下载、安装、录入并导出数据,同时附上鉴定、评审证书原件一份。交科研处705贾淑萍。对数据录入有困难的单位可向温州市科技情报所咨询,联系人:陈亦泛;联系电话:88219709-2217。
上报截止时间:2007年1月22日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