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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级研究生教学实践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7年10月12日 浏览:

 

        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工作,现作具体规定如下:

1、实践形式:研究生承担大学本科生的讲课工作。

2、学时要求:研究生若承担大学本科生的讲课,讲课学时要求:理科专业:6学时,文科专业:4学时。指导研究生试讲、讲课的教师要到场听课,并做好听课笔记,根据研究生上课情况评定出等级。研究生部将安排时间抽查。

3、免教学实践规定:(1)入学前担任过1年以上大学本科教学任务的研究生,

(2)在职研究生。

申请免除教学实践环节的研究生应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免除教学实践环节申请表》,经批准,可以免除教学实践环节。但要通过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方式来获得该环节的相应学分。

4、考核办法:教学实践结束,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实践考核表》,并交研究生部存档。合格者获得1学分。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安排好2006级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工作。于12月15日前将教学实践成绩及《考核表》(纸质和电子版)送交研究生部培养科。

 

 

附件:1.  免除教学实践环节申请表.doc

            2.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