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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理工类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0年05月05日 浏览:
关于做好理工类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本学期理工类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

(一)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两份;

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一式一份;

3、结题成果一份(论文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论文原件将在结题后返还);

4、结题表格中除“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和“省教育厅意见”两栏外其余均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填写,其中“院(系)学术委员会意见”请邀请所在学院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填写并签章。

5、2008年(含)后立项项目,须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奖申报系统(科技处→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

(二)校级科研项目

1、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3)一式两份;

2、结题成果一份(论文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论文原件将在结题后返还);

3、结题表格中除“科技处审查结论”一栏外其余均由课题负责人负责组织填写。

二、流程
  1、以上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请先交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

2、各学院、部门负责汇总有关材料:

结题材料:分别将每位老师的结题申报材料单独放入档案袋(不可用信封),档案袋封面贴上该老师结题申请书的封面;各学院、部门填写“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2010年)”(附件4)并签字盖章。

3、各学院、部门将所有材料集中于2010年5月20日——21日交至科技处马海虎(行政楼704A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jc@wzu.edu.cn。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中需签章处请手写;
   2、教育厅项目成果发表时必须有标注“浙江省教育厅资助项目(编号)”;

3、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两钉装订,其中论文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等,有多篇论文者建议到文印室装订成册并加封面、论文目录;

4、课题组成员不得随意增加,仅限申报材料中列出且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成员;

5、结题表格及结题汇总表必须提供电子版,请各学院统一压缩发送,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学院结题材料”。请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材料,以免耽误结题。

            联系人:马海虎  南校区行政楼704A

  联系电话:86596059  667610

                                                   温州大学科技处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二: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表.doc

附件三: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结题(鉴定)书.doc

附件四: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作 者:办公室
来源:科技处
时间:2010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