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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8年10月29日 浏览: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2008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2008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创业富民,创业强省”总战略和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我省加快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服务,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为提升我省高等教育质量服务。

高校要充分发挥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科研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为全社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科研项目立项鼓励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鼓励教师自由探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提升高校科研的影响力和显示度;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

二、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项目类别:

A类,省教育厅重点项目;B类,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

(二)资助标准:

我校申报的项目教育厅不给与资助,由学校按照A类项目1万元/项,B类项目0.5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项目申请书中“5.经费预算”请按照此标准做好预算。

(三)限额数量:

教育厅给我校的限额数量为A类项目2项,B类项目30项。

(四)最低立项承诺:

项目类别

最低立项承诺

A类

理工类:SCI两篇或2A四篇或SCI一篇加2A两篇或正式出版著作

社科类:一级两篇或2A四篇或一级一篇加2A两篇或正式出版著作

B类

一级一篇或2A两篇或正式出版著作

说明:亦可承诺获得以温州大学为专利权人的职务发明专利,其中一项国家发明专利相当于SCI论文一篇,一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相当于2A论文一篇。

以上成果要求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专利权人,其中著作必须以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作者,论文、专利等成果必须有一半以上以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第一发明人/设计人。所有项目成果发表时必须标注“浙江省教育厅资助项目”(编号),否则不予结题验收。

申请者需在申报时填写《浙江省教育厅2008年度项目立项承诺表》(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表》),请明确承诺级别及数量,达不到最低承诺的项目不进入评审程序。

 

三、申报条件

(一)A类项目主要资助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研究生学位点的科研骨干,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008年度A类项目申报鼓励与企业和部门进行合作(需提供加盖企业、部门公章的有关证明)。

(二)B类项目一般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B类项目申报中学校将推荐一定数量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上报教育厅。

(三)各类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四)除文科项目外,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保证科研项目能够如期完成,项目批准后不得擅自变动课题组成员。

(五)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六)2005年(含)前立项的各类在研项目以及所有年度在研教育厅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课题申报;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的,不再给予B类项目立项;同一项目或近似项目已获得厅局级(含)以上科研立项的不得申报教育厅项目;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

(七)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参加者参加的项目超过2个时,申报系统将限制人员重复项目的申报资格,请主持人落实参加者。)

(八)本项目向近年未获得过类似项目资助的申报者倾斜。

 

四、申报办法

2008年科研计划项目将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报送申请表并行的方式,各学院、部门不限额申报后再由科研处组织评审限额报送,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一)申请者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及《温州大学2008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选票》(附件2,以下简称《选票》)。其中《申请书》第8页“8.院(系)推荐意见”需由申请者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有协作单位合作的需签署“9.协作单位意见”并盖章。

《选票》必须与《申请书》、《承诺表》内容一致。《选票》与《申请书》电子版请提供给所在学院、部门。

(二)申请者登陆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edu/)进行注册后完成网上申报并上报(学院、部门管理员及教师操作说明见附件4)。进行网上申报时,项目申请总额以及申请第一至第四年拨款金额填写为“0”万元,其他经费及来源填写为“温州大学资助1万元”(重点项目)或“温州大学资助0.5万元”(一般项目)。“申请书正文上传”请上传《申请书》(附件1)。

申请者作为新用户注册完成后必须通知本学院科研秘书确认后方可进行申报,行政请以处、部为单位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的课题申报,学院、部门科研秘书新注册开通工作请与科研处联系。

(三)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登陆网络申报平台对各自学院、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同意申报的项目上传到学校。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08年11月14日,截止时间过后申报系统将关闭。

(二)材料要求:

《申请书》一式份,与企业和部门进行合作的证明份,《承诺表》份(所有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钉装订,装入贴有评审书封面的档案袋内)交所在学院、部门统一于2008年11月14日前交南校区行政楼科研处,各学院、部门还需提供汇总的《选票》份,汇总的《申请书》及《选票》的电子版请各学院、部门统一发送至wzukyc@126.com。

(三)联系人:

理工类: 703A   张洪斌    

     社科类: 703B   王  娜

 

科研处

2008年10月29日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2、温州大学2008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选票.xls

3、浙江省教育厅2008年度项目立项承诺表.doc

4、操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