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将于第十一周开始,第十五周情况汇总。请各学院根据学校的安排和学院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现将期中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自查活动: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安排,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制定自查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自查活动。主要检查内容包括:①教风、学风情况;②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执行情况;③组织教师积极开展听课、评课活动;④召开师生座谈会;⑤期中考试安排情况;⑥其他自行安排的检查活动。并在检查基础上写出检查总结报告,落实整改措施。
2、学生评教活动:本学期教学评估中心将继续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网上测评,届时希望学院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参与。
3、教学专项检查:结合省教育厅教学专项检查对重点专业、新专业、精品课程、省新世纪教改项目以及双语教学进行检查,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检查和评审工作。
4、实验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运行表、实验教学进度执行情况等,具体详见《关于开展2008年度教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考核的通知》。
5、教学秩序等常规检查:检查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擅自调停课及相关请假手续执行情况(包括所有课程)。 6、学生教学信息收集:教学评估中心开展以各学院教学信息员为代表的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并将学生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有关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