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行政〔2007〕107号)(见附件1),2009-2010学年公选课开课申请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开课教师必须为高校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效果优秀,责任心强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艺术体育类专业教师职称可适当放宽。
二、开设时间:公选课每学年申报一次,开设时间为一学年(两学期),拟申请的教师安排好时间,慎重提出申请。
三、申报范围:拟申请的教师必须在学校公布的课程库中选择课程,非课程库内课程须审批通过方能增设。(课程库见附件2)
四、申报数量:每学院每学年需开设至少两门公选课,校级重点专业需结合专业特点每学年向全校开出2门公选课。
五、具体申报流程:(见教师网上操作手册,附件3)
第一步,申请教师从学院办公室查取职工号(已申请过的教师的帐号、密码不变),校部教师请到到教务处(行政楼403B室)查询;
第二步,登陆教务处网站,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 “全校性公选课申请”->填写申请表、保存、打印->学院审核盖章后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科(教师职称系列的行政人员开设公选课由相关学院审核管理),第一次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还须提交申请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三步,教务处审核公布后,及时填写并更新网上个人简历、教学日历等信息,供学生选课参考。
六、申请开设课程库以外课程,须先填写《温州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4、5),教务处依据通识教育精神与培养目标要求,并结合开课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方能在网上申报,方法同上。
七、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4日-5月10日,申请表及教学大纲请各学院汇总后于5月11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403B)。 八、本次申报仅面向本部学生,面向独立学院开设的课程不在申报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