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温大行政〔2017〕312号)文件精神,现对温州大学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参聘人员的申报业绩等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的内容
公示内容为申报人选的《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中全部内容。
二、公示的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07日。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对参聘人员申报业绩等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纪委、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联系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校纪委,戴老师,0577-86595058,662875;校人事处,蒋老师,0577-86690892,656992。
纪委信箱:jjjc@wzu.edu.cn,人事处信箱:rsc@wzu.edu.cn。
附件1:2018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111人)
人事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