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专[2006]110号)精神,2006年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为做好我市本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范围
重点推荐在科研、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 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 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6、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7、 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 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9、 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享有盛名,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10、 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三、 选拔人数
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根据省人事厅下达的指标,2006年度全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数不多于5名。
四、 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请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做好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工作。根据省人事厅要求,推荐人选需上报《专家情况登记表》(可到《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下载中心下载)及得奖附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请务必于6月16日前报校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孟森 联系电话:8668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