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
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市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2007年度浙江省及温州市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主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大家仔细阅读本通知。
一.省科技进步奖的申报注意事项简单说明如下(详情请点击此处查看省科技厅网站相关通知):
1.按照省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浙科发成〔2006〕314号)的规定进行推荐。
2.推荐项目要求有成果登记编号,登记时间截止到2007年4月30日。
3.实行限额择优推荐,因此,请要申报的老师务必在4月6日前尽快向科研处贾淑萍电话(86596017或660706)报名以便向主管部门申请名额及编号,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书面材料务必在4月18日前交科研处705室。
4.推荐基础类研究项目,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即2006年4月底前),主要论著需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情况)
二、市科技进步奖的申报说明如下:(详情请点击此处查看)
凡本市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在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通过鉴定、评审、验收并持肯定性意见的科技成果或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可以申报2007年度市科学技术奖。
1、科学研究成果在阐明自然现象、特征或规律方面有重要发现,从而对科学技术发展有明显作用的;
2、技术发明已取得专利权(在有效期内),并已通过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3、应用技术类成果,经实施、推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4、重要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造项目在技术上有明显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5、科学决策研究及科学技术管理有重要创新,经实际应用推广取得明显成效的;
6、其他对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
上述各类科技成果,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未妥善解决,以及其它不符合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的不得申报科学技术奖。
三、申报材料
今年的省、市科技进步的申报书必须在《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推荐系统》中录入,申请者必须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具体要求是:
(1)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由《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推荐系统》导出后,形成DAT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48KB,通过网络上报;附件通过扫描上传(JPG格式),每页附件不超过140KB。
(2)书面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二者合装成册,主件必须用《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推荐系统》“打印推荐书”功能打印。
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应具备以下材料
材 料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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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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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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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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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9
省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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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使用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录入(2007年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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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评审、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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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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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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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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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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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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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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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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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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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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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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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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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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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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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证明(产值、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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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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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财务专用章(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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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证明、用户使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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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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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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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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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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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农药、食品、计量、消防、安全等项目须呈国家规定部门批准的准产、准用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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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数据软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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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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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中导出(软件从温州科技信息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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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能说明成果的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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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二份推荐书同上述其它文件附上目录装订成附件2册(其中一份为复印件交科研处留底,与其余推荐书一起上报。
书面材料务必在4月18日前交行政楼科研处705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 贾淑萍
电话86596017 或660706
科研处
200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