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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大学2018年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05月15日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温州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7367)、《温州大学通识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温大行政2017366)的相关规定与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启动温州大学2018年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本年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申报分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通识类)两类,立项数量每类最高10门,建设经费3万元,建设时限2年。

    二、申报要求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能够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具有专业特色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的学科平台课程及各类专业课程。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通识类):能够培养学生正确世界观、方法论和科学思维方式的文化素质教育课、扩大视野增进思考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受众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与创新创业类课程。

    三、建设要求

    1.本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依托各类开放性线上平台开展课程建设,优先推荐“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该平台建设期内需参加高级别课程项目申报,或“温州大学罗山学堂在线平台”等课程资料公开开放的平台。

    2.课程建设结题时需至少完成课程1/3课时的微课视频拍摄,每课时对应15分钟以上微课视频总时长;

    3.至少3课时的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模式课堂录像并将其在线上平台开放;

    4.课程在平台中有至少两轮运行记录或运行期间选课学生总数不少于500人,包括视频浏览、线上作业、互动讨论、课堂测验等。

    5.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通识类)验收通过后需继续运行至少4学期,建设课程可申请为全校性公共选修课(SPOC),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授课。

    6.课程建设要求需达到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详细内容请参《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

    四、注意事项

    学院及课程负责人需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教学活动,并对建设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核查,保证课程资源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并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各类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材料送报

    1.纸质材料:《温州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一式二份;

    2.电子材料:

    (1)《温州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2)五个5-15分钟有代表性的课程视频(mp4 AVC(H264)编码格式、单个视频容量不超过400M)。

上述电子材料于531日8:00-6月12日8:00之间上传到教学项目管理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部门)于6月13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zywzu@qq.com,联系人:刘扬,电话:770291,地址:南校区行政楼403B。

 

                                      教务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