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行政〔2012〕264号)有关规定,2016年温州大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及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
(一)结题对象
1.本次结题对象包括:①2014年校级立项教学改革项目;②2015年要求延缓结题的教学改革项目(上述两类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2.与课堂教学改革相关的项目(附件1中有黄色条标注的项目),需要结合学校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系列活动,在学校开出与教学改革思路一致的教改示范课。
(二)结题材料
1.纸质材料:
(1)《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件2)。
(2)直接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胶装,不同内容间用彩色页分隔),支撑材料中的目录清单(附件2)由学院签字盖章,装订于支撑材料目录页,论文复印件需包含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上纸质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交教务处。
2.电子材料:结题验收申请书、目录清单扫描件(PDF格式)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单个压缩包不能大于900MB)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
(三)结题评审
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采用网评及专家会评方式,通过评估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确定验收结果。其中重点、一类和系列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还需准备5分钟的现场PPT汇报。
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
本次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对象为2015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3)。项目负责人需对本年度的工作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填报《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表》(附件4,一式一份),电子版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纸质版一并交所在学院,学院统一审核汇总后送交教务处。
三、校级教改项目变更及结题延缓事宜
申请项目变革及延缓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5),一式一份交到所在学院,详细说明变更或延缓结题的原因和拟采取的措施,经教务处审批方能更改。2015年立项的教改项目不得申请延缓结题。延缓结题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且只能延缓一次,已经申请过延缓结题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四、材料上报时间
教务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