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对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学校决定开展 2007年“教学名师奖”和“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请各学院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积极做好2007年温州大学“教学名师奖”和“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本校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教学工作中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申报教学名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授聘教授或副教授(满两年)职务,积极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近两年内教学工作量饱满,为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2.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突出,学生课堂评分和专家及同行听课评分均达90分(含)以上。
3. 注重研究和改革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开展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和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改革,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教改成果显著,效果好。
4. 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注重教学团队建设,开展教学研讨、教学经验交流,建设结构合理的教学团
队。
5. 学术造诣深,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成绩显著。
(三)申报教学优秀奖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授聘讲师职务以上,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工作量饱满。
2. 教学效果突出,学生课堂评分、专家及同行听课评分均达90分(含)以上。
3. 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与改革,近两年内有公开发表教研论文(第一作者)或有在研的校级(含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4. 精心编写教学文件(教案、大纲、教学进度表等),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注重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效果好。
二、推荐参评步骤
1.全校设立教学名师奖10名,教学优秀奖15名。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推荐人选参与全校竞争。每个学院推荐申报人选“教学名师奖”为1名;“教学优秀奖”不超过2名。
2. 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温州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表》或《温州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参加学院组织安排的评选和推荐。
3.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推荐评选小组,负责推荐候选人工作,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如无争议,学院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后于5月28日之前送教务处教学科。
4.教务处就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后公布参评名单。专家评审将于下学期进行。
5.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86598089(8089)
附表:1.《温州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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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温州大学教学优秀将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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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