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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12月14日 浏览:

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支部委员会任期的规定,自2015年机构设置调整和干部换届以来,我校绝大部分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已经届满。结合我校党支部建设工作实际,现对做好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设置

1.各党总支(分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建设、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实际,本着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工作的原则,对所属党支部进行优化调整。

2.学院教师党支部一般按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为积极适应学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学科设置、办学形式的新变化,不断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可根据实际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教师党支部。

3.大学生党支部设置可根据实际分层分类设置研究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纵向设置,应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相结合,可探索建立师生联合党支部;本专科生党支部可以根据学区工作实际等设置,可探索在学生社团、志愿者服务队社会实践队学生组织建立临时党支部,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4.机关、后勤、图书馆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离退休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可根据实际设置。

5.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超过30人的党支部设立党小组,杜绝超过50人的超大党支部。

二、支部委员会构成

1.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分别履行党的支部书记、组织、宣传、纪检、等工作职责;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3.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根据实际,有步骤按“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要求落实;各学区、机关党委所属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学校中层副职以上教师党员担任;后勤、图书馆党总支所属教师党支部书记应由其内设机构中层正职以上教师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或党员教师担任,确需由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的,必须配备党建导师进行联系指导。

三、换届程序

各党总支(分党委)要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指导所属党支部及时做好换届工作。对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具体换届要求和程序请参照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法规实用一本通》(红旗出版社,2013年3月版)。

      四、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分党委)对所属党支部的调整设置情况及党支部书记名单进行批复,并将整套支部换届材料(附件1、附件2的电子稿、纸质稿)于12月31日(周一)下午4:00前报组织部备案(邮箱wdzzb@wzu.edu.cn),同时自存一份备查。联系人:邢芳芳(778036)。

                                      

 附件1:温州大学党支部设置模板

 附件2:温州大学党支部设置汇总表

 

 

 

 

 

温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