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及清理工作的通知
温州市科技局将对2010年6月30日前到期未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或者清理。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以下工作:
1、拟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参照“科技处→办公指南” 中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于6月21日前将验收申请材料交科技处审核盖章,再送市科技局相关处室。
2、拟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于6月21日前将《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科技处704A,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wzu.edu.cn。项目延期申请表可在“科技处→文档下载→项目表格”中下载。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既未申请验收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市科技局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马海虎 86596059
科学技术处
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