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客观评价我院班主任的工作实绩,表彰先进、鼓励先进,根据《温州大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温大行政〔2015〕28号)和《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温大党委〔2014〕1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院2017-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教学效果好,善于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3、班级如存在重大安全事件和严重违纪事件,班主任考核将不予评定优秀;
4、2017/2018学年在岗的班主任且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满一学年。
二、评选程序
优秀班主任评选采用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含个人总结)等方式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各占总分值的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将依据学校制定的评议表,参与评价班主任工作的学生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50%;
2、学院评价:学院评价将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的《班主任工作学院评价考核办法》,从班级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业情况、科研竞赛获奖情况、寝室文明情况、特殊学生信息掌握及沟通交流情况,重点考核班主任工作成效,个人总结方面,学院将从班主任递交的《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1-1)评估班主任工作;
3、其它:优秀班主任评选与该班级及其学生的奖惩情况挂钩,有下列情况者给予相应的考核加减分:
项 目 |
加减分值 |
项 目 |
加减分值 |
班级被评为校、院 优良学风班 |
加6、3分 |
学生 违纪 处分 |
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
减1分/人次 |
学生寝室获得示范寝室 |
加2分/个 |
留校察看 |
减3分/人次 |
学生寝室被评为 不合格 |
减1分/个 |
开除学籍 |
减4分/人次 |
三、等级评定
学院将根据班级及其学生的奖惩情况给班主任相应的考核加减分后,按考核总分给班主任工作评定考核等级,评定考核等级可以适当考虑不同年级的具体情况,予以考核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
四、评定原则
1、优秀等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2、近两年内获得过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参与本学年评优工作;
3、该学年内毕业班因学生毕业离校原因,班主任考评主要参考初次就业率进行评优工作。
温馨提醒:《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1)请于1月13日之前发送至学生科邮箱“2815389344@qq.com”,学院将依据评审材料开展考核评优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0577-8668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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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