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各有各有关学院、各硕士学位点:
为加强我校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硕士生导师力量,以满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08年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申报条件
请参见最新修订的《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行政〔2008〕97号文件)见附件1
二、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具备申报硕导资格的申请人于6月20日前填写《温州大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纸质和电子版)以及本人的学历、学位、资历证明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核实有关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者请各学院签署意见后将其所有申报材料及本学院《2008年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的纸质与电子版于6月24日前报研究生部培养科(86598062,pyk@wzu.edu.cn)。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近期初对各学院的推荐者进行评审表决。通过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公布,即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注意事项
1、申报的专业应为我校招生专业并与本人正在从事研究的专业相符合;
2、在外校已取得硕导资格而调入我校者需重新申请;
3、校外单位人员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是我校的兼职教授或副教授;
4、根据2007年6月11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决定,授权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本学院硕导跨专业招生的资格。由接收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接收学院将评定结果填入《学院硕导跨专业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于6月24日前报研究生部由校学位委员会备案公布即可。
四、附件
附件1.《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行政〔2008〕97号文件)
附件2.《温州大学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附件3.《2008年申报硕导情况汇总表》
附件4.《学院硕导跨专业情况一览表》
研究生部
2008.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