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外〔2018〕10号)精神,决定开展我市2018年度省级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省级基地主要有依托企业建立,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建立,依托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或孵化器建立等类型。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G20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申报单位。优先支持园区、中介机构和企业牵头申报基地。依托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申报的,原则上在相同产业或研究领域内不重复设置基地。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省级基地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组织申报。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新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具体方式为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进入页面右侧飘窗“浙江省科技项目系统”进行在线填报。
(二)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15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市科技局合作处。纸质材料需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打印,以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申报材料的一致性。
三、联系人
温州市科技局合作处,古亚云,0577-88962035;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张宇环,0571-87054043;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袁凯华,0571-85118011。
附件:1.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doc
2.关于印发《浙科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ceb(ceb文件,需要阿帕比阅读器打开)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