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我校即日启动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18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紧扣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温州大学“十三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围绕应用型建设、新工科、百千万工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
二、申报要求
1.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或联合其他高校及关联学术组织等形式进行申报,2所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
2.本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总体研究、专业大类、教学管理、课程改革、实践实验、自选项目六类,项目要从解决教学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并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工作。相同研究内容已经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3.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且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主持人须明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两年内有退休及调离计划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参与人员不超过4人且不能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
4.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管理
1.本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的方式,学校推荐名额12项。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学校教学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省厅备案同意后,发文立项。
2.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学校对该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与评估,按年度对项目进行检查与监督。
3.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资助经费4万,分两期拨发。
4.项目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报告书与相关佐证材料;
(2)在2A及以上期刊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主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必须公开发表论文或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温州大学”;2)论文必须标注课题编号“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教学改革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四、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非匿名版;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
电子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姓名+项目名称”与“匿名+项目名称”两个版本,(匿名版本必须回避学院部门名称及人员姓名与信息)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
申报人将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学院(部门),申报书电子版上传至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平台开放时间:2018年8月27日8:00至2018年9月2日12:00,逾期申报无效,平台技术维护:林老师,电话:13967772700。
各学院(部门)于2018年9月3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材料于2018年9月9日提交至教务处403B,联系人:刘扬,电话:770291,邮箱:Lzywzu@qq.com.
教务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