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第二轮国聘聘期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如果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且符合《温州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行政〔2011〕79 号文件具体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则可以填写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竞聘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院或部门审核经办人签字、学院盖章)。
工勤人员中的技术工如果在现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高一级技术工等级考核,可以填写高一级技术工岗位竞聘申请表。
1.个人申报材料:申报表电子稿、书面稿开学及时送交所在学院、部门,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否则将取消评聘资格。工勤人员竞聘申报请于2018年3月9日下午4∶30之前同时交至人事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叶莲芬,联系电话:778067。
2.单位推荐材料:学院部门召开会议审核材料、民主推荐,签署学院意见,并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意见、排序、汇总表于2018年3月16日下午4:30之前交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77806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