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将于7月15日结束,为切实做好暑假前后的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
1.2018届毕业典礼于6月22日举行,毕业生于6月22日开始离校,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做好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2.本学期非毕业班7月9日-7月15日开始期末考试。监考人员要按时到场,不得迟到或无故不到,在监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师要认真阅卷,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填写《考试分析报告》。请任课教师将本专科学生的课程成绩于7月22日16:30之前录入系统,纸质成绩材料签名(所有手工填写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填写),于考后一周内送交开课学院教学科;研究生的课程成绩于7月15日之前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南校区行政楼719),并于7月15日前录入系统。
3.相关部门、学院要开放有空调的教室、会议室等场所,供同学复习迎考使用。
4.后勤集团公司在学生复习考试期间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考场进行清扫;要设法增加饭菜品种,注意饮食卫生,并适当延长就餐时间;要坚守岗位,派专人负责检查考场桌椅配备,保证水电转供。
5.今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原则上在8月初前完成。各学院要做好学生暑期离校的各项提醒工作。各学区提醒学生将贵重物品带离宿舍,将其他行李整理入柜或放置于床上。
6.各学院、部门在放假前夕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暑假期间暂停使用的办公室与实验室要张贴封条,以便保卫处巡查,特别是对学生公寓和实验室的用电、用水要进行重点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报保卫处和后勤集团备案。暑期经审批继续运行的实验室,各学院要落实责任人并报国资处和保卫处备案。各学院、各学区还要做好暑期的卫生防疫、防台防汛和学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教育等工作。
7.凡在暑期需要举办短期培训班的学院、部门,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党校办备案(特别是面向中小学生的招生考试、学科竞赛、学业测评等有关活动的,须有温州市教育局的书面核准意见)。活动秩序、活动合法性与学员安全由主办单位负责。需要安排教室、住宿、用餐的,请提前一周与后勤集团公司联系,由其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在学校内办班或开展活动。
二、暑假期间工作
1.7月16日至9月8日为暑假时间,学校行政人员(含学院行政人员,下同)7月16日起转入假期办公,每周一上午到校处理有关行政事务(交通车安排见附件)。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党校办负责统一安排中层干部白天值班(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图书馆、后勤集团公司、瓯江学院暑期值班自行安排,各学院、各部门暑期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报党校办机要科备案。保卫处负责安排人员加强夜间值班和全天巡逻(值班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各部门的重要场所要有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2.校团委、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3.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温州大学突发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行政〔2011〕48号)高效有序地做好夏季台风应急防御工作,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4.党校办、学生处(人武部)要做好“八一”拥军慰问工作。
5.教务处(招生办)要认真做好2018级新生招生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安全、有序。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要做好2018级留学生的招生工作。
6.党校办、宣传部、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学区、各学院等有关部门要做好2018级学生迎新准备工作。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要做好2018级留学生的迎新准备工作。
7.学生处(学工部)要做好辅导员业务培训工作及下学期初军训准备工作。
8.就业工作处、各学院要广泛收集信息、拓宽渠道,教育指导毕业生充分就业,积极利用假期,开展就业形势和社会需求调研活动,为课程设置、教学改革和下一年度就业工作提供参考。
9.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和修缮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10.教师教育学院要认真做好基础教育师资的培训工作,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要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面授工作,做好各级各类社会培训工作,全日制自考助学、在职研究生以及远程教育的招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安排好相关后勤服务工作。
11. 国际处、创业人才培养学院于7月10日-17日在茶山校区承办2018年温州大学国际生暑期创业营;国际处于7月16日在茶山校区承办温州市育英事业发展促进会第三届大会;国际处、意大利分校于7月17日至21日承办意大利分校暑期创业班;国际教育学院于7月18日-8月1日在学院路校区承办2018年海外华裔青少年“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优秀华裔青年商务营,7月19日举行开营仪式;溯初学区于7月15日—23日在茶山校区举行世界温州人微笑联盟第十期夏令营,7月16日举行开营仪式;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各活动有序、顺利开展。
12.暑假期间,除茶山南校区行政楼和学院路校区信息楼外,其余电梯均停止使用。在此期间,各单位如确需使用电梯,请于7月5日前向校建处提出申请(联系人:黄河15805873989(653989))。如遇台风等极端天气,所有电梯停开。暂停使用的电梯自9月5日起恢复正常使用。
13.后勤集团公司要为暑期留校参加社会实践等学生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图书中心要做好全校秋季教材征订工作,饮食中心各餐厅暑期要酌情开放。
14.2018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拟定于9月初在学校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1.暑假于9月8日结束。9月9日(星期日)全校行政人员开始办公,各部门、各学院分别召开教职工会议,根据学校部署,安排本单位新学期工作。
2.9月9日(星期日)老生(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开学报到、班务活动,9月10日正式上课。公共课缓补考重修考试时间为下学期第一周周日全天(9月16日)、第二周周三下午与晚上(9月19日)。专业课程和双专业、辅修专业缓补考重修考试时间在下学期第二周周三(9月19日)之前自行安排。
3.9月11日(星期二)新生(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报到注册。其中本科生9月12日(星期三)至21日开展始业教育及军训,9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研究生9月12日至16日开展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9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专升本新生9月11日报到,9月17日正式上课。
以上通知,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及时传达到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温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附件1 2017-2018学年暑期校车运行安排表
附件2 温州大学假期校内活动及场所申报备案表